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助力法治企业建设,促进依法交易、依法服务,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决定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律师库中,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天津市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以下统称应聘律师事务所),已建立党组织;
(二)成立5年(含)以上,有1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其中专职律师不少于10名);
(三)应聘律师事务所应承诺,如获聘将组建专门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服务(团队中执业5年(含)以上的律师应不少于3名,团队负责人应执业5年(含)以上),同时应承诺每周至少委派1名执业3年(含)以上的团队成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坐班半天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并承诺由团队负责人参加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的需要外聘法律顾问参加的有关会议、会谈或谈判;
(四)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必需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外聘法律顾问的服务事项
(一)参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办的制度、法规及相应配套操作细则文书范本的调研、起草、修改、论证,参与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当事一方出具的文本文件的法律审核;
(二)参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行权履职行为的研究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三)参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的业务工作中涉及的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研究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四)参与处理涉及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纠纷;
(五)参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拟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及相关交易范本文件的的研究论证、起草、修改、审核;
(六)参与涉及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七)协助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八)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九)办理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
受聘的律师事务所服务期限为1年,外聘法律顾问获聘后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合同到期终止。外聘法律顾问服务满2年的,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选聘。、
四、外聘法律顾问选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请将报名材料一份盖章并密封后,于2021年2月5日17时前送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法务部(联系人:张哩,电话:58922092,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报名材料需一次性提交,不接受后期补正。过期报名不予接受,报名材料不予退回。报名材料请对照本公告所列报名条件准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报名表、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信息表和应聘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应聘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内部管理制度;
3. 应聘律师事务所制订的拟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项工作方案(方案应明确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的具体成员和每周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坐班的时长);
4. 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必需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 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重点是办理产权交易项目中所发生的与业务相关的法律问题、国企混改、公司治理等相关交易项目法律事务);
6. 其他能够证明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独特优势的材料;
7. 应聘律师事务所承诺提供的优惠条件。
8.担任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的年度自报价。
应聘律师事务所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不实情况的,其报名作废,且从律师库中除名,不再合作。
(二)初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法务部在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的应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定。(如有必要将对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邀请面试)初选3家律所单位。
(三)集体审议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法务部将候选律所单位提交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领导层会议审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聘单位。拟选聘单位确定后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 1.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2.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信息表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