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厅产权〔2014〕638号
关于公布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
交易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根据《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规定,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产权交易机构已具备开展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条件,现予以公布。
联系人:国资委产权管理局 李雪梅 王静 王靓
联系电话:(010)63193555 63193942 63193943
附件: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名单(第二批)
国资委办公厅
2014年12月18日
附件 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名单(第二批)
序号 产权交易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1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0551)62871613 62871622
2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0591)87821728 87808016
3 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0771)5585032 5585026
4 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0871)63601051 63648456
5 西部产权交易所 (029)85226278 85226273
6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0931)8405308 8474918
7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0971)6331336 6113361
8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0951)6721552 6721019
9 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0991)5580951 558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