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以下简称:天津市分局)正式印发《关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实物资产跨境交易外汇收支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开展实物资产跨境交易场内结算,在开展实物资产跨境交易时,可由天津产权办理与境外交易对手之间的外汇资金收付、相关结售汇以及与境内交易方的境内外汇划转等。作为全国第二家获批开展实物资产跨境结算的产权交易机构,标志着天津产权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随着天津产权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更好服务国央企实物资产跨境交易项目,急需开展实物资产跨境结算。了解到企业需求后,天津市分局外汇管理一处第一时间赴天津产权开展调研,以服务企业发展为着力点,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并要求确保交易合规、严控风险。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作为天津产权跨境结算合作银行,全力支持配合,规范、高效地做好审核和支付工作。在天津市分局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共同支持下,天津产权实物资产跨境结算顺利批复。这是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对天津产权强化跨境交易功能,更好服务存量资产盘活,促进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天津产权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三新”“三量”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资产盘活“服务工具箱”的职能作用,先后搭建了小宗资产处置平台、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交易平台以及融贷服务平台等,累计实现资产盘活项目成交4965宗、成交金额378.6亿元,助力项目融资6000余万元。今年以来,天津产权累计挂牌跨境实物资产交易项目10余宗、累计挂牌金额2.35亿元。
下一步,天津产权将以此为契机,立足于国家战略需要,持续发挥全要素交易平台的功能定位,服务跨境资产交易,为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一大市场建设以及“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贡献产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