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汽车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运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等关于知识产权运营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国汽车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能力整体提升,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建设的“中国汽车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将于2022年底上线试运行,现公开征集一批有意向探索实施知识产权运营的创新项目。
一、征集对象
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初创企业、创业团队、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的汽车创新项目。
二、征集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
三、征集方向项目应该属于汽车“新四化”领域的前沿技术与“卡脖子”技术领域,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方向:
(一)新能源汽车
1、第三代及以上半导体:SiC半导体、GaN半导体。
2、燃料电池系统:电堆、电极板、膜电极。
3、先进电驱系统:驱动电池、控制器、IGBT、扁线电机。
4、新体系电池:固态电池、半固态电池、钠离子。
5、电池安全:热管理。
6、充换电技术:高压大功率快充技术、无线充电技术、V2G技术、换电共享化、智能化与数字化。
(二)智能网联汽车
1、自动驾驶:AI芯片、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高精地图。
2、数据安全:通信安全、平台安。
3、智能座舱:座舱域控制器、座舱操作系统、座舱SoC、HUD、人机交互。
4、智能车身:智能车灯、数字钥匙、车身域控制器。
5、智能底盘:线控制动、线控转向、滑板底盘、空气悬架。
四、征集项目要求
1、项目知识产权权属明晰,法律状态为审查中或授权且有效,不存在下列情形:(1)专利权处于独占或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的;(2)因专利权归属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而中止的;(3)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的;(4)专利权被质押,未经质押权人许可的;(5)其它不符合专利运营条件和要求的。
2、项目负责人应初步明确拟在交易平台发布专利的交易方式,专利共有人就共有专利权提出或者撤回项目发布意向的,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3、填写《汽车创新项目意向征集表》(详见附件)。
五、有关说明交易中心负责人将对征集到的意向项目进行筛选,并采取专人对接方式与专利权人协调开展后续试点工作。符合条件且经专利权人同意的项目,将于平台上线时作为“首批汽车创新项目”在交易中心线上平台进行展示,并有机会参与成果推介、供需对接等专场活动。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汽车创新项目意向征集表》(附件)(创新主体为单位的加盖公章,为团队的需团队成员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及可编辑文档(word格式),以项目名称命名,发送电子邮件至yuyao@catarc.ac.cn。联系人:于瑶,电话:13820992057。特此通知。
平台联系方式:
张昭昭15222498201 zhangzhaozhao@catarc.ac.cn
杨丽宇13820595050 yangliyu@tpr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