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大河北区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力度,因河北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需要,拟建立河北区国资委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备选库。2018年天津市河北区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工作拟于2018年5月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方式
本次中介机构的确定拟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河北区国资委组织机构选聘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河北区区属国有企业的规模、区域分布、审计、资产评估业务特点等,结合机构的资质条件、人员结构、机构设置及内部控制、执业质量、执业信誉、技术特长、区域分布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适合河北区区属国有企业业务需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二、中介机构选聘程序
(一)河北区国资委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官方网站途径发布中介机构选聘通知;
(二)中介机构向河北区国资委报送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
(三)河北区国资委组织成立评审小组;
(四)评审小组对中介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并抽取审计、资产评估报告;
(五) 由评审小组评委对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评定打分;
(六)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备选库中介机构名单后,河北区国资委公告备选中介机构名单。
三、申请应聘的中介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有财政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连续执业三年以上;
(三)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业规范;
(四)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上年年检合格)人数在7人以上,最近2年的相关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河北区国资委有关国有资产审计、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六)掌握河北区区属国有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与企业审计、资产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七)熟悉与河北区区属国有企业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四、中介机构竞聘时,应向河北区国资委提交下列资料:
(一)书面申请;
(二)机构主要负责人简介;
(三)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质量控制体系和资产状况等;
(六)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及职业后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八)经审计的前两年财务报表;
(九)近两年机构开展审计、资产评估项目清单及业务收入情况;
(十)抽取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十一)其他资料。
五、时间安排
1、请各意向中介机构在2018年5月18日前将应聘所需材料提交河北区国资委。
2、河北区国资委拟在2018年5月22日前抽取审计、资产评估报告并通知竞聘机构。
3、各意向中介机构在2018年5月25日前将被抽取的审计、资产评估报告报送至河北区国资委。
六、附则
1、本次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和邮寄报名,逾期送达的报名材料将被拒绝。
2、本通知由河北区国资委负责解释。
河北区国资委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革新道19号
联系人:高灵敏 王媛
联系电话:26296315
河北区国资委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