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长期以来公司维修更换下来的格珊灯等废旧材料,需要进行处置,材料明晰见附件。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津产权发[2022]51号文件第十四条“对于只能按照废品回收方式处置的报废资产,除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唯一回收单位的情形外,需公开信息并在两家及以上的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该类物资生产厂商或其他拟回收单位中,通过比选确定回收单位,最大程度地回收残值。”
公示时间为:自2023年2月16日8:00起至2023年2月20日17:00时截止。
请有意参加的单位,按上述时间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22-58922059
附:损坏耗材统计表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